公开公示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 公开公示 > 公告 > 正文

甘肃省物流集团皋兰物流园有限公司关于选聘企业专职总法律顾问公告
2023-08-09 点击:0 作者:郭红霞 来源:皋兰公司

根据皋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并以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按照《甘肃省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实施细则》(甘物集发〔2022〕30号)及集团公司《关于选聘企业专职总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引进“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企业专职总法律顾问

招聘人数:1人

岗位职责:

(一)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二)对企业重要经营决策、规章制度、合同进行法律审核把关。

(三)参与企业改制重组、并购上市、产权转让、破产重整、和解及清算等重大经营决策和经济活动,保证重大经营决策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和措施。

(四)牵头组织开展企业合规管理、法律风险管理、外聘律师管理、仲裁诉讼管理以及法律咨询、法治建设等工作,处理各类诉讼和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

(五)建立健全企业法律事务机构、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制度,领导法律事务机构开展相关法律事务工作。

(六)对公司及子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七)指导子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对子公司法律事务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

(八)其他应当由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必须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方针,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能够及时辨识危机、防控风险,持续推进企业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坚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二)任职资格条件

1.熟悉并自觉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诚信勤勉,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个人信用记录。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3.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监督控制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处理复杂疑难法律事务和突发事件能力。

4.具有法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非法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

5.担任企业法务部门或初级以上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或从事法律事务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相关法律职业资格满5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首次聘任时,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

7.需要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担任企业总法律顾问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到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在影响期内的。

3.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企业发展受挫、丧失发展机遇,或者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不良后果的。

4.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5.近三年政治素质专项考察鉴定等次在基本合格及以下,或者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6.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公司董事会参照企业副职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规定,对企业总法律顾问薪酬水平进行核定,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比照企业副职负责人标准执行。

四、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招聘流程

1.组织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根据企业用人计划,公司将在集团网站或公司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需报送以下资料:个人简历及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职称)证书、荣誉、奖励证书原件扫描件。将报名资料按“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码”命名后发至邮箱(邮箱号:954764902@qq.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前。

2.资格审查。根据确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本人。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者,即为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3.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原则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如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由公司领导班子组成面试小组,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侧重考核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及其专业素养。

综合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对考察对象,由公司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或背景调查。重点对法律专业素养进行全面考察,核实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及任职回避制度等情况,并进行民主测评、政治素质测评和个别谈话考察。

6.公示。对确定的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公示过程中有影响聘用的,按该岗位综合测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7.聘用。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人选通知体检,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者报请集团公司党委同意后,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作为内聘的高级管理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工作接受公司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公开选聘工作纪律,加强考风考纪的督察,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参加选聘人员应提供完整、准确、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3.受理举报电话:18009319289(公开选聘工作期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4.在选聘工作中,本公告未明确的其他事项由公司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联系人:郭红霞    联系电话:18153616280

附件:《甘肃省物产集团皋兰物流园有限公司选聘企业专职总法律顾问报名表》 

甘肃省物产集团皋兰物流园有限公司选聘企业专职总法律顾问报名表.doc


甘肃省物产集团皋兰物流园有限公司

2023年8月9日